各地财政部门推进财政行政政法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

  一、查漏补缺,织密制度建设“一张网”

  北京市确立差盘缠“1+4”制度系统,以差盘缠治理设施为焦点,配套一个问题解答、一个伙食费交通费收交治理划定、两个住宿费尺度调整设施,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,增强和规范北京市党政机关差盘缠治理。山西省印发专门文件对公务用车、培训费、差盘缠、接待费等方面18类行政性经费支出的空缺地带、模糊地带举行明确,促进省直各部门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。福建省连系培训费治理设施执行中遇到的详细问题,制订培训费治理设施问题解答,对培训种别、授课费尺度、用度报销、特殊情形等方面进一步规范,增强可操作性。

  二、细化尺度,用好支出治理“一把尺”

国家税务总局推出17条便民措施 解决“急难愁盼”事项

 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》,聚焦纳税人缴费人“急难愁盼”事项,推出6方面17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。  17条便民措施,包括深入开展“税直达”试点、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、发挥税收大

  安徽省出台省直机关评审专家劳务费治理设施,明确评审类型局限、评审专家劳务费支出局限、发放尺度、经费泉源等,进一步规范省直单元和省属企业评审专家劳务费治理。湖南省为保证同类制度横向协调衔接,先后修订省直机关集会费、培训费治理设施,将召开频率高、规模相近的三类会媾和省内二类培训开支尺度保持一致,阻止为套用高尺度“以会代训”或“以训代会”。

  三、创新行动,落实精准施策“组合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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