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男子虐死领养流浪猫 判拘役50天并罚款

  5月10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北市一名赵姓男子领养落难猫“花生”后攻击它腹部多次,导致它伤重殒命。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该男子轻视动物生命、未获息争,今天依“动物珍爱法”判男子拘役50天,并罚款23万元(新台币,下同)确定。

  讯断指出,赵姓男子于2018年5月间,向台北市支持落难猫绝育设计协会领养落难猫“花生”及“巧克力”。

  2019年10月间,赵姓男子于住处以不详方式攻击“花生”腹部等处多次,让“花生”遭受多发性钝力伤致多发器官与组织顿创出血、坏死,最终因主要器官功效损失而殒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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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赵姓男子事后通知协会“花生”殒命,并将遗体送交宠物殡葬业者准备火葬。协会赶快领回遗体,并交由台北市动物珍爱处放置剖解确定死因,协会因而发现“花生”遭虐死。

  一审考量赵姓男子冒犯“动物珍爱法”的有意危险动物致动物主要器官功效损失罪,审酌该男子轻视动物生命,犯后否认犯行等,判处拘役50天,并罚款23万元。

  检方以原审量刑过轻提起上诉;赵姓男子则以上诉后坦认犯行,且有意与协会息争,请求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,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。

  二审10日驳回上诉,仍判赵姓男子拘役50天,并罚款23万元。二审指出,协会无息争意愿,本件息争未能确立,赵姓男子未填补协会并获取体谅,此部门与原审量刑时的情形并无差异。审酌赵姓男子犯罪情节、犯后态度等情形,基于平衡该男子与协会利益态度,认定原审讯断,并无违误,予以维持,且不给赵姓男子缓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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